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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小明居留權 陸委會:移民署將公告處理方式

2021/2/18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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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18日電)被稱為「小明」的陸配子女雖已返台,但因無法滿足在台居留183天規定,恐導致下期居留證申請排序後延。陸委會今天表示,移民署已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近期有望公告處理方式。

大陸委員會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發言人邱垂正回應媒體相關提問時表示,陸配及其子女先前因疫情無法返台,導致申請居留、定居規定天數受到影響,這是屬於不可抗力的特殊事項,實在不應該歸責於當事人。

邱垂正表示,為保障陸配及其子女申請居留、定居的相關權益,內政部移民署已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希望能彈性處理。陸委會也對居留、定居的相關規定表達政策支持的立場。移民署已彙整相關機關意見,現在正在完備後續行政作業中。

媒體追問相關解套是否涉及修法,邱垂正表示,移民署的上級機關是內政部,有內部核定程序,但預計會在近期內刊登政府公報或實施。

據內政部移民署公告,取得每次效期為6個月的依親居留證後,須每年在台居留逾183天,滿4年才可申請長期居留證。取得長期居留證後,須在台合法居留2年且每年居留逾183天後,才可申請定居證;取得定居證後,才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取得身分證。(編輯:邱國強)11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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