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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連假估陸客湧金門 金縣府強化微電二輪車管理

2025/9/23 18:43(9/23 19: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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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十一連假將至,金門縣觀光處22日召開「因應十一長假地區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及防範會議」,邀集警察局、監理站、產業發展處、消保官、觀光業者公協會等相關單位研商微電車管理與交通安全防範策略。(金門縣觀光處提供)中央社記者吳玟嶸傳真 114年9月23日
中國十一連假將至,金門縣觀光處22日召開「因應十一長假地區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及防範會議」,邀集警察局、監理站、產業發展處、消保官、觀光業者公協會等相關單位研商微電車管理與交通安全防範策略。(金門縣觀光處提供)中央社記者吳玟嶸傳真 1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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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玟嶸金門23日電)中國十一連假將至,預計大量陸客湧入金門,金門縣觀光處配合監理站、警察局強化微型電動二輪車租賃管理及相關宣導,未來也將以自治條例課予租賃業者相對責任義務。

金門縣觀光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22日召開「因應十一長假地區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及防範會議」,邀集警察局、監理站、產業發展處、消保官、觀光業者公協會及相關單位研商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與交通安全防範策略。

會議中,警察局指出違規開單數中超載與未戴安全帽占7至8成,陸客對租用微型二輪車交通知識不足,如不諳道路標線標誌、逆向行駛、斑馬線上停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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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觀光處指出,租賃業者除應合法提出營業登記,應在租賃前進行重點道路規則講解,宣導不雙載、不逆向行駛、戴安全帽、遵守交通號誌等,倘未依規定教導租借騎乘者相關使用方法,違規者將處新台幣600至1200元罰鍰,甚如未依規定投保者致有肇事事件者,租賃業者將負連帶責任。

觀光處表示,將參酌各單位意見,納入「金門縣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盼透過源頭管理對租賃業者課予相對責任與義務,亦不排除對違規業者取消營業資格,以保障全民交通安全及行的秩序。(編輯:林恕暉)11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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