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華網詐欺案邁終章 受害藝術家:煎熬後雨過天青
(中央社記者王寶兒台北16日電)文化部今天宣告,逾百名全華網詐欺案受害藝術家獲得權利返還。受害藝術家之一羅振賢說,這個「世紀大災難」經過9年煎熬,終於雨過天青,文化部、義務律師團都是重要貴人。
全球華人藝術網已故負責人林株楠,曾以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名義,提出「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台灣新銳藝術家特輯」出版計畫申請文化部補助,並誘使700多名藝術家簽署逾越計畫範圍的同意書,詐欺取得不當授權及權利讓與。
在律師蕭雄淋建議下,藝術家劉國松以個人債權新台幣517萬元交換,讓林株楠的繼承人願放棄詐欺取得的各式不當權利,受害藝術家過往簽署授權同意書就此失效。
羅振賢今天說,很多藝術家都非常單純,當初看到林株楠以文建會、文化部名義拿來的文書就簽下去;後來看到劉國松向林株楠提出告訴,許多藝術家感到緊張,像是歐豪年、李奇茂等人立刻召開座談會討論,「除了我們還有更多是年輕新銳藝術家,被告知你們老師簽了,就也跟著簽了。」
羅振賢說,若無劉國松,恐怕其他受害藝術家後患無窮。在這9年煎熬中,文化部積極介入、開創受害者窗口,還有律師林信和組成義務律師團協助,「如果不是公訴,由個別藝術家去告真是大災難。」今天結果可說「雨過天青」,但未來藝術家更須謹慎。
蕭雄淋表示,此案確實是「藝術界世紀大災難」,實際進行訴訟藝術家約516名,涉及律師事務所達30幾個,狀紙超過百萬字,很高興看見民事訴訟和平落幕。林信和哽咽回憶,當時看到藝術家們非常無助的樣子,因此組織義務律師團,眾人一起努力,期望公平正義得到伸張。
文化部今天頒發一等文化獎章予劉國松,感謝他協助逾百名受害藝術家解除隱患。部長李遠致詞時也感謝所有協助的律師,尤其是林信和組成的義務律師團。
李遠說,雖然沒有參與整個案件過程,但他從此案件學會幾件事,包含「要相信人性、相信善良、相信正義、相信台灣」;同時,也要相信政府,因為文化部對於這個事件的堅持,始終陪伴受害藝術家走完全程。
李遠表示,也請大家相信制度,雖然司法非常複雜,但終究還是以司法解決法律案件。全華網事件像是一個很好的「電影故事大綱」,複雜過程中有感動人的故事,更在奇妙情節中結束;頒發一等文化獎章給劉國松,也代表著文化部感謝所有協助的律師、公民團體及所有人,「這個儀式代表這個事件的結束。」
李遠說,文化部作為視覺藝術的主管機關,也將繼續各項視覺藝術的支持政策,包括對於新生代藝術家的「Made In Taiwan新人推薦特區」、中壯世代藝術家的「國際展覽補助」、持續購買及典藏藝術家作品的「藝術銀行」,以及不斷健全制度,讓全民共享的「公共藝術」政策。「我一定會努力在任內繼續各項政策,作為這次事件對大家的報答」。(編輯:吳素柔)1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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