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投票支持關係人 宏泰人壽遭罰

2014/8/13 22:0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3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在檢查宏泰人壽時,發現有多項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情事,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並予以糾正。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對於宏泰人壽一般金檢時發現,宏泰有派員出席被投資金融機構的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投票)支持利害關係人擔任被投資金融機構的監察人。

同時,宏泰在未提報董事會通過時,就先買入利害關係人股票,加上董監事未確實申報利害關係人異動以及關係人交易資訊也有未充分揭露缺失。

在業務方面,金管會表示,宏泰辦理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提存作業時,有計算曝險比率錯誤導致少提列準備金、辦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有承保費率低於商品送審所訂最低保險費率、保險商品要保書有誤用的情事、投資部位超過限額,且沒有陳報主管機關。

另外,宏泰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人員經授權變更後,有文件未報送主管機關備查。

宏泰人壽內部控制的缺失也不少,包含購買債券沒有建立文件資料歸檔管理機制、對個別股票停損有控管作業疏失、辦理擔保放款後管理作業有缺失。

綜合以上的因素,金管會決定處宏泰人壽600萬元罰鍰,並且予以3項糾正。10308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