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電話亭KTV瞄準寂寞商機 這些授權要注意

2018/10/6 10:34(10/6 12:3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6日電)瞄準寂寞商機,電話亭KTV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在各個街角,消費者不用呼朋引伴就能用低廉價格歡唱,但這類新型態商業服務,可能引發侵權疑慮。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組長毛浩吉說明,電話亭KTV的伴唱曲來源多樣,主要分為雲端及單機版伴唱機,採用雲端形式的業者多是與中國大陸網站連線,透過機台播放,要注意來源網站是否取得重製權,業者本身則需向權利人或代為管理授權的集管團體取得台灣地區的公開傳輸及公開演出授權。

若採單機版伴唱機,製造商在灌錄歌曲時必須取得重製權,業者購入伴唱機後,同時也需取得公開演出權。

值得注意的是,採用單機版伴唱機業者,為符合消費者需求、跟上最新潮流,常會自行灌錄新歌,毛浩吉提醒,這也是最容易形成侵權的情況之一,業者在灌錄新歌時,同樣也需取得重製權。

此外,伴唱機授權多不包括使用者錄製影音並公開給他人觀賞,部分業者提供手機自拍裝置,鼓勵消費者錄製或直播演唱行為,也可能構成侵權。

毛浩吉表示,電話亭KTV侵權爭議目前還不多見,多涉及商業談判問題,可經由協商解決;不過,寂寞商機帶來新型態商業模式,與過去消費型態相似卻又不完全相同,仍有模糊地帶需要業者與消費者共同注意。(編輯:李信寬)107100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