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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停跑車? 住都中心:部分公用空間可供臨停

2026/2/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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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7日電)媒體報導稱,網友發現社會住宅停車場不乏跑車,質疑政策有漏洞。國家住都中心今天表示,依據相關法規,社宅停車場部分設置為公用停車空間,並委託停管業者營運管理,可提供周邊住戶臨時停車使用,所停車輛並非完全為社宅住戶所有。

聯合新聞網昨天報導稱,有網友發現社宅停車場不乏跑車、高級進口車,質疑是審核機制問題或社宅政策有漏洞。

住都中心今天透過新聞稿解釋,社宅停車場部分,是依法部分設置為公用停車空間,並委託停管業者營運管理,除保障社宅住戶停車需求外,也可提供周邊住戶臨時停車使用;因此停車場所停車輛並非完全為社宅住戶所有,且相關規定與台北市、新北市等地方政府對於社宅的管理與停車規範均採一致標準。

住都中心說,中央社宅申請條件依「住宅法」及「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辦理,除對無自有住宅、設籍等規範外,也就家庭年所得、動產、不動產等有所限制,以林口社宅為例,家庭年所得須在新台幣144萬元以下,且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不超過5萬9150元,家庭成員所持有不動產總價值低於675萬元,持有動產價值低於479萬元。

住都中心說,辦理社宅申請時,會請申請人提供前述相關佐證資料,若有虛偽隱匿,一經發現便會取消資格,使社宅能提供給真正有需求民眾。

住都中心強調,社宅規劃與管理皆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未來也將持續優化各項管理機制,在落實居住權益保障的同時,讓社宅附屬設施能發揮服務在地社群的功能,提供民眾高品質且安心的居住環境。(編輯:張均懋)11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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