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前員工判10年 公司:營業秘密獲保護
2026/4/27 19:12(4/27 19:2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27日電)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判處台積電離職工程師陳力銘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台積電表示,相信這次結果使得珍貴的營業秘密與技術得到充分保護,將持續強化內部管理及監控機制。
台積電離職工程師陳力銘、在職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陳韋傑等人涉洩漏關鍵技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判處陳力銘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此外,吳秉駿、戈一平分別判3年、2年徒刑,陳韋傑判刑6年,東京威力科創員工盧怡尹判刑10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新台幣100萬元;東京威力公司判處罰金1億5000萬元,緩刑3年,支付台積電1億元、支付公庫5000萬元。
台積電指出,對於任何違反公司保護營業秘密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始終秉持零容忍的態度,絕對從嚴處理,追究到底。
台積電表示,相信這次結果使得公司珍貴的營業秘密與技術得到充分保護,台積電也將持續強化內部管理及監控機制,並在必要時與相關執法機構合作,以確保公司競爭優勢及營運穩定,從而保護公司核心競爭力及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編輯:楊蘭軒)1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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