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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301調查出爐 中經院:估最終關稅與對等關稅差距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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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基隆港貨櫃場一景。(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基隆港貨櫃場一景。(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4日電)美國公布301調查結果並加徵關稅,台灣適用稅率10%,不過後續仍有「結構性產能過剩」301條款調查。中經院院長連賢明今天表示,美國總統川普的關稅戰更換法源後再上路,台灣不要期待藉此動盪時局爭取更優惠稅率,最終關稅應與對等關稅談判結果差異不大。

2026年2月,台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確立對等關稅15%且不疊加,不過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川普政府的對等關稅稅率法源失效,川普政府隨後改採「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暫時對全球統一徵收10%關稅且疊加既有MFN,期限至7月24日為止。為重建關稅法律基礎,美國同時透過301條款針對「強迫勞動」以及「結構性產能過剩」進行調查。

美國貿易代表署23日宣布將依301條款針對60個經濟體未能實施並有效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的規定,加徵關稅,並於24日生效。

外界解讀,川普政府將122條款作為過渡措施,並規劃透過301調查「接棒」。

連賢明今天受訪時表示,關於301條款強迫勞動調查部分,台灣為10%不疊加最惠國(MFN)關稅,相較於日本、韓國而言,台灣占有優勢,又以傳產相對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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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須持續關注「結構性產能過剩」301調查結果,連賢明認為,預計最終關稅應該與對等關稅談判結果差異不大。

連賢明並指出,川普施政滿意度受到美伊戰事、通膨等因素影響,表現不佳,因此,川普下半年必須「回防」以鞏固選情;台灣切勿因對等關稅失效,想著重新談判、壓低稅率,甚至有意反悔,否則結果很可能比預期還要差。(編輯:潘羿菁)1150724

美國貿易代表署宣布依貿易法第301條款針對「未能實施並有效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規定」的60個經濟體加徵關稅,7月24日生效。(中央社製圖)
美國貿易代表署宣布依貿易法第301條款針對「未能實施並有效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規定」的60個經濟體加徵關稅,7月24日生效。(中央社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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