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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售油鑫好 雲縣府將罰晉鴻

2014/10/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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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江俊亮雲林縣9日電)雲林縣衛生局今天表示,今年9月稽查晉鴻貿易商行時,業者並未告知有販售油品給鑫好,衛生局將依法開罰,並移送法辦。

衛生局表示,台南地檢署查獲鑫好向晉鴻及久豐購買飼料用油,卻涉嫌冒充是食用豬油,賣給正義公司,製作相關豬油產品。

衛生局指出,鑫好的上游是位於莿桐鄉的「晉鴻貿易商行」,公司另以「福瀧貿易有限公司」、「晉瀧貿易有限公司」登記,也就是晉鴻、福瀧、晉瀧是同一個負責人。

今年9月稽查劣質油時,雲林縣衛生局於9月5日配合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南區督察大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前往晉鴻稽查,當時業者並未告知有販售油品給鑫好。

衛生局指出,9月5日的聯合稽查,晉鴻只提供自越南、香港等地進口牛油、魚油(進口報單註明非食用)等,並轉賣給進久豐等4家下游廠商。

衛生局表示,晉鴻並未告知衛生局有販售油品給鑫好,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晉鴻涉違食安法部分,衛生局將依法開罰;另涉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之嫌疑部分,將移請雲林地檢署偵辦。10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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