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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茲卡病毒蔓延 南韓列法定傳染病

2016/1/3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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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30日專電)由於有可能引發嬰兒小頭畸形的茲卡(Zika)病毒疫情蔓延至多國,南韓政府迅速採取措施,將茲卡病毒列為法定傳染病,以防疫情蔓延。

南韓「中央日報」今天指出,南韓保健福祉部昨天表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將茲卡病毒列為第4類法定傳染病。

第4類傳染病是指在南韓國內發現的新發傳染病或有發生隱患的傳染病,以及有從國外傳入國內隱患的傳染病。

目前被列為第4類傳染病包括鼠疫、黃熱病、登革熱、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甲型流感、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SFTS)以及中東呼吸症候群(MERS)。

不過,這次在茲卡病毒出現確診患者前即指定為法定傳染病狀況,在南韓較為罕見。南韓保健福祉部官員表示,每週約有600人從巴西進入南韓。考慮到遊客入境情況以及疫情擴散趨勢等,決定提前將茲卡病毒列為法定傳染病。

茲卡病毒是一種蚊媒傳染病,被感染後的症狀包括發熱、疹子、關節痛、結膜炎。症狀可持續數日至一週,也可能沒有特殊症狀,孕婦感染病毒,可能導致嬰兒出現小頭症,引發更多人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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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卡病毒被列為法定傳染病後,為已經感染或疑似感染病毒的患者進行診療的醫務人員須即時通報保健所,違者將被處以200萬韓元(約台幣5萬5448元)以下罰款。

韓國疾病管理本部已設立因應小組,並成立由大韓婦產科學會、大韓傳染病學會等組成的諮詢團。10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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