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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淹水致車輛損壞 罰鍰汽燃費可延繳

2019/5/2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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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2日電)日前梅雨鋒面報到帶來淹水災情,公路總局今天表示,如果民眾有車輛因雨災損壞,只要持有證明,向監理機關辦理繳納罰鍰等業務,都可展延到11月30日。

日前受到梅雨鋒面帶來豪雨影響,各地都傳出淹水災情,公路總局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民眾若有車輛遭到雨災損壞,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的任一項證明文件,向就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監理業務,都可展延到11月30日前辦理。

監理業務內容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者」、「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

公路總局指出,因淹水導致車輛受損,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天;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的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之,但須在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

另外,如果受損車主死亡的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其交通違規案件免罰、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編輯:張芷瑄)1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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