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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航空解僱違法 北市府將提報張綱維限制出國

2019/12/12 15:13(12/12 18: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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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12日電)遠東航空因長期營運虧損,13日起停止一切飛航營運,但未於60天前提報,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台北市勞動局賴香伶表示,將提報勞動部限制負責人張綱維出國。

勞動局資料指出,遠航投保勞保員工約1000人。賴香伶說,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2條規定,僱用勞工人數在200人以上、積欠全體被解僱勞工總金額達2000萬元者,可限制出國。

她說,此案將提報勞動部,由中央主管機關函請出國管理機關禁止遠東航空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

勞動局就業安全科長施貞夙表示,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規定,業者須於停業前60天向事業主管機關提報計畫,包括解僱理由、解僱部門、解僱日期、解僱人數、解僱對象選定標準、資遣費計算方式及輔導轉業方案等,遠航未提報已違法,可罰10至50萬元。

施貞夙說,目前聯繫不上張綱維,下一步將要求遠東提陳述意見,以及10天內與勞方協商,當行政程序走完,資方仍置之不理時,將進入勞資爭議管道。

遠東航空今天在官網公告,配合系統維護,訂位購票功能暫停服務,而發言人盧紀融也證實,遠航因長期營運虧損,資金籌措困難,13日起停止一切飛航營運。

遠航公告指出,為保障權益,公告視為資遣通知,所有人員在職日為2019年12月13日,人事單位會印發服務證明及退保文件,以利人員申請失業給付。(編輯:屈享平)1081212

北市13日勞檢遠航確認歇業 員工遭欠薪可墊付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12日電)遠航無預警宣布13日起停飛一切航班,已違反「大解法」,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今天說,明天將派員到遠航勞檢,進行歇業事實認定,員工被積欠薪資,可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支付。

賴香伶說,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2016年宣布解散時將資產信託,保障員工部分權益,遠東航空並未吸收興航當時處理爭議的模式,留下一個最差示範。

她指出,「交通部民航局要負最大責任」,呼籲民航局有權責找出遠航董事長張綱維,釐清財務窘境。

遠航無預警宣布13日停飛所有航班,若停飛屬實,民航局將依法開罰300萬元,並報請交通部廢止許可;外傳遠航董事長張綱維稱將破產清算來解決問題。

賴香伶下午表示,遠航勞工有1024人,明天將派員勞檢,確認員工總人數、債權、12月份薪資、加班費、特休未休假、資遣費等事,限期3天內清償,16日提報勞動部禁止張綱維出國。

由於外傳張綱維稱公司將破產清算,遠航員工權益如何保障,賴香伶說,明天協助勞工走完歇業程序認定、確定勞工為「非自願離職」,勞工可領有失業給付,而積欠薪資部分則先由政府工資墊償基金支付。

賴香伶說,遠航千名勞工遍布全台,但因總公司設立於台北市,若其他縣市勞工有相關疑慮,台北市勞動局可提供協助。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2條規定,僱用勞工人數在200人以上,積欠全體被解僱勞工總金額達2000萬元者,可限制出國。

賴香伶表示,遠航員工12月至少可領10天薪水,雖因當時是復飛,年資不長,但仍有資遣費可領,加上遠航是千人企業,積欠金額絕對超過2000萬元。(編輯:李亨山)10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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