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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電費帳單仍按夏月計價 台電:差額下期抵扣

2021/7/19 16:49(7/22 14: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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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9日電)針對用戶反映6月帳單仍按夏月電價收費,台電表示,政院公布紓困4.0方案後,隨即展開收費調整作業,但部分帳單已完成寄送,才會出現夏月電價計費結果;差額將於下期帳單一併抵扣,請用戶安心。

因應防疫三級警戒期間,居家辦公致家庭用電量增加,為減輕住宅用戶負擔,行政院於6月24日拍板電費紓困減免方案,住宅用戶6月不實施夏月電價,預計受惠用戶約1000萬戶,減收電費約14億元。

台電指出,全台住宅用戶逾千萬戶,為免頻繁擾民,因此採取隔月抄表收費制度,半數用戶在單數月份抄表收費,其餘用戶則在雙數月份;後續將根據抄表所得用電量,依適用電價進行核算,最後依序寄送電費通知單給用戶。

台電進一步說明,電費採先用電後付費制度,電費帳單的用電期間為前2個月,而往年夏月電價皆從6月開始實施;今年6月24日行政院公布紓困4.0精進方案後,台電隨即展開收費調整作業,包括修正計費程式,重新計算用戶電費,預計在7月完成。

不過,由於實務上無法即時配合電價異動日期全面調整抄表、計費及郵寄等作業期程,導致部分用戶6月電費已計費、且寄送繳費通知,造成用戶誤會,台電深表歉意。

台電表示,公告實施6月暫緩實施夏季電價後,即進行計費程式調整,針對程式調整完畢前,就已按夏月電價計費而寄送的電費通知單,台電將重新按非夏月電價計費,差額部分於下期電費一併抵扣,不會影響用戶權益。

台電補充,用戶若有電費紓困相關問題,可上台電官網110年紓困專區查詢,或撥打台電公司「1911」客服專線進一步了解。

另外,台電也將於下期電費帳單明列「貴戶本期帳單110年6月用電依非夏月電價計算」及「前期帳單之6月電價價差於『補收(退)金額(含停電扣減)』退還」等說明供用戶檢閱。(編輯:黃國倫)1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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