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10月上市引違法疑慮 國健署:程序均合法
2025/9/13 13:09(9/13 13:18 更新)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3日電)首家加熱菸產品最快10月上市,民團批評政府未公告添加物草案,先開賣形同「先上車、後補票」。國健署今天強調程序均合法,未來公告後,所有菸品都不能添加,至於公告時程未定。
菸防法新法上路逾2年,今年首波2業者14品項加熱菸有條件過審。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昨天公布,其中1業者的8菸柱品項、3載具,已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核定,最快10月11日可上市販售。
董氏基金會、台灣拒菸聯盟紛紛發聲明痛批國健署「先上車、後補票」,突然放行加味加熱菸,徹底背離了民國112年「菸害防制法」第10條修正,明文規定「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其目的即在全面禁止所有加味菸。
民團指出,政府至今尚未依法公告「除菸草原味外,禁止所有加味菸品」,現在加味加熱菸先上市,對年輕人影響即已造成,這是不可恢復的傷害。
民團呼籲,政府立即以緊急命令,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許可,依法公告「菸品除菸草原味外,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或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添加物」;禁止加熱菸在台公然違法上市。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今天向媒體解釋,相關添加物草案仍在研議中,先前草案預告期間,社會各界提出約1.3萬則意見,內容相當多元。國健署已持續召開專家會議,研議實務執行與國際經驗,務求制定務實可行的管理規範。
羅素英表示,目前禁止加味菸相關草案仍在研議中,「尚無公告時程」,未來公告後將一體適用所有菸品,例如禁止薄荷口味,無論紙菸、加熱菸等都不可添加,即使是現在已經在市面流通的產品,屆時都得依法辦理,且經核定產品也不得宣稱「更安全」或「替代紙菸」等誤導字樣,以確保消費者不受誤導。(編輯:李亨山)11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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