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自主都更 3月辦研討會廣納意見、4月提修法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2日電)政府今年將擴大推動自主都更政策,內政部將修正都更條例,讓民眾能委託全案管理機構統籌規劃辦理自主都更;規劃3月開完研討會後,4月在內政部通過都更條例修正草案、並報政院核定,再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今天舉行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表示,面對全國老舊建築物比例持續攀升,適時修繕雖可維持基本建築安全,但考量台灣位於地震帶,須更長遠規劃。
吳堂安說,內政部預計今年2月起陸續召開自主都更諮詢會議,並訂於3月6日舉辦「擴大自主都更政策研討會」,邀6都及其他縣市政府、金融主管機關、8大公股銀行、相關公協會及學研單位出席,針對專業整合、財務規劃及管理權責分工等面向,廣納各界意見。
吳堂安指出,現行老舊建築更新重建方式,包括公辦都更、民辦都更及自主都更等。其中,雙北市推動自主都更的案例,包括台北市整宅更新及海砂屋重建,都是民眾為提升居住品質,盼改善消防設施不足、屋況不佳且安全疑慮高,因此自發性透過組成都市更新會,整合改建意見並在專業團隊協助下完成改建。
內政部國土署主秘歐正興補充,民國108年至114年,雙北地區都市更新核定案件共439件,其中自主都更案件僅22件,主要仍以建商主導為大宗,顯示自主都更推動仍面臨專業團隊整合及資金籌措等挑戰。
歐正興表示,若政府能建立更具誘因與彈性的自主更新制度,並在案件啟動初期提供前期規劃費用、行政協助及專業團隊服務等支持,將可降低民眾參與自主都更門檻,促進案件順利推進。
針對自主都更主要作法,歐正興說,自主都更重點在於住戶不必與建商分容積,這次將修正都市更新條例,讓民眾自辦的都市更新會能委託全案管理機構統籌規劃,從整合、規劃、設計、施工到登記等一條龍服務。
歐正興表示,未來全案管理機構也能得到投資抵減等優惠,公辦都更也可以走這一途徑;待3月開完研討會後,期盼4月就能將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提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並報政院核定,再送立法院審議。(編輯:林克倫)115012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