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同酬日再延後 民團籲推薪資透明制度縮減差距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6日電)今年兩性同酬日為2月28日,也就是女性要達到與男性相同全年薪資,須多工作59天;民團表示,性別薪資差距年年擴大,應推動薪資透明制度,行政院也應提出全面性政策縮減差距。
勞動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根據主計總處114年薪資調查初步統計結果,台灣女性平均時薪新台幣340元,為男性405元的83.9%。
換言之,女性要達到與男性相同的全年薪資,須較男性多工作59天,因此若從今年1月1日起算59天,今年「同酬日」為2月28日,較114年增加1天。
婦女團體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發布聲明指出,對比前幾年資料,台灣同酬日已連續兩年往後延,意味整體性別薪資差距仍在惡化,面對年年擴大的性別薪資差距,遺憾政府至今仍未提出全面性解決對策。
婦女新知表示,勞動部在說明中宣稱,若剔除性別薪資差距較大的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後,差距僅為11.3%,但在國際間,台灣向來以「科技王國」自居,且科技業本身就是性別薪資差距極高的產業,政府不該把拉大差距的產業「剔除、不算」來安慰民眾。
婦女新知也說明,勞動部應虛心參考國外立法與政策,以2021年性別薪資差距僅10.1%的冰島為例,其透過立法實施「強制性同酬認證制度」,規範25人以上企業皆須取得認證,從制度結構下手處理同工不同酬問題;而歐洲議會與歐盟理事會也於2023年要求會員國,要在今年6月7日前完成薪資透明的國內法化。
婦女新知強調,勞動部不應再年年指明「哪些國家的性別薪資差距比台灣更大」,而是要向性別薪資差距縮減成效明顯的國家積極取經,透過具備強制力的立法與國家政策出發,才是國際公認最有效處理機制。
婦女新知表示,造成性別薪資差距的原因錯綜複雜,絕不只是勞動部單一部會責任,縮減性別薪資差距需全面性對策,強烈呼籲行政院須展現出處理此問題的政治意志,制定長期計劃、啟動跨部會合作,從全面立法、建立數據庫到強制企業改善,提出完整國家政策,不要繼續在追求同工同酬路上倒退。
台灣勞工陣線也發布新聞稿指出,即使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都已明文禁止性別歧視並要求落實同工同酬,但性別薪資差距持續出現,主因在於薪資資訊長期不透明。
勞陣表示,根據國際經驗顯示,薪資透明制度除了能解決部分低薪問題外,對於消弭性別薪資差距也有一定成果,要真正縮小性別薪資落差,仍須推動薪資透明制度,同時配合勞動教育向下扎根,將勞動意識納入學校與職場,才能扭轉對工作的性別刻板印象。(編輯:陳仁華)1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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