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更多中高齡重返職場 勞動部放寬獎勵門檻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0日電)勞動部為鼓勵更多中高齡勞工重返職場,放寬獎勵門檻,55至64歲及65歲以上的工資條件,都從原本達最低工資的1/2,分別降至1/3、1/4,且請領時間從原本就業滿90天降為30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舉行「『中』流砥柱不退場,『高』齡智慧創價值」記者會。
勞動部因應台灣人口高齡及少子化,積極提升55歲以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的勞動參與,鼓勵重返職場發揮自身智慧與經驗,113年起推動「五五就業促進措施」,透過就業獎勵鼓勵勞工持續於勞動市場服務,及鼓勵雇主推動職場支持輔導,優化職場環境。
勞動部統計,114年已獎勵近5000人重返職場,協助近1500名勞工優化工作環境及條件。
勞動部表示,為提升促進中高齡重返職場措施執行成效,考量現行勞動市場職缺工時多樣化,及彈性工時將有助於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持續留任,修正「五五就業促進措施」4項資格條件。
首先是調降勞工工資門檻,55至64歲及65歲以上部分工時者,工資分別達最低工資的1/3、1/4即可請領獎勵,金額不變,分別為新台幣3500元及2500元。
另外,勞動部將中高齡重返職場請領獎勵的時間,從原先受僱期就業期滿90天縮短為30天,也就是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後滿30天即符合獎勵資格,大幅強化重返職場誘因。
勞動部也放寬勞工從事職缺不再限於不定期契約,納入「定期契約」以增加就業選擇;為了鼓勵勞工於非自願離職者仍能積極求職,符合相關措施的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後,如有遭雇主非自願離職等情事,得免重新計算失業3個月資格。
在鼓勵企業留用人才方面,勞動部指出,「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成效顯著,114年補助高齡勞工人數已超過2500人。
勞動部表示,為回應事業單位需求及鼓勵事業單位積極留用,將受理期間由原定的2個月延長為全年12個月皆可受理,達成申請便利性。(編輯:管中維)1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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