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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麗案 醫改會籲明確規範診間錄影、全面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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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7日電)愛爾麗診所疑藏針孔涉偷拍案,醫改會今天疾呼,「密錄不可取、醫療要保障,規範也要明確」,診間錄影須醫病雙方同意,衛福部應明確規範錄製情境,並對醫療機構全面盤查。

愛爾麗診所新北板橋店被發現煙霧偵測器內疑藏針孔攝影機,其他分店也被調查。新北檢警昨天帶回總裁常如山等8人,今天凌晨依無故攝錄性影像等罪,聲押禁見常如山、張姓特助及謝姓廠商。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今天接受媒體電訪直言,雖然醫療院所常聲稱錄影是為了防範醫療糾紛、作為自保證據,但若非在合理合法規範下收集,例如未經同意的偷拍,其合法性與程序正義將存在極大爭議。

林雅惠表示,非法取得的影像,未必能成為「護身符」,反而可能涉及妨害秘密罪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在法律效力上大打折扣。她強調,診間非公共空間,錄影必須建立在醫病雙方同意的基礎上,醫師若認為有必要,應明確告知目的、資料利用方式及病患查詢權益。

林雅惠批評,目前衛生福利部的「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過於簡易、侷限,缺乏細部作業準則,應參考如英國等國的做法,包括錄製範圍、同意書格式、無行為能力者代行同意、資料留存與銷毀期限等,訂定詳細規範,並界定何謂「合理必要」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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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診間常見貼有「錄影中請微笑」告示,林雅惠表示,「這並不等同於病患同意」,就醫改會長期關注醫病關係發現,醫病權力往往不對等,病方為求順利就醫,常處於弱勢而不敢拒絕;因此,同意過程必須透明,且符合自主意願,除非是面臨暴力威脅的緊急蒐證,否則病患有權拒絕非醫療必要的錄影。

因應近期衛福部針對特定診所集團展開查核,林雅惠呼籲,不應將此案視為單一個案,衛福部應趁醫療法討論修法之際,主動訂定更明確的政策,除保障醫師職業安全,更不能以犧牲病患隱私為代價;此外,建議衛福部應對全國醫療機構的攝影器材設置,進行全面盤查,以維護醫療倫理。(編輯:吳素柔)1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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