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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工廠4.5萬家擬納管 污染將處10倍罰鍰

2019/3/28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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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28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目標在修法後2年內納管4.5萬家農地工廠,經濟部今天表示,針對納管後的特定工廠也會嚴加查緝污染,罰鍰將是一般工廠的10倍。

根據修正草案,2016年5月20日後新設未登記工廠將斷水斷電、拆除,此前設立者必須在新法上路後2年內申請納管,與目前已申請臨登工廠,都必須在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經濟部表示,考量外界關注農地工廠污染問題,將嚴加查緝特定工廠,若有違規狀況,須限期改善並處以罰鍰10至50萬元,為一般工廠的10倍,若3個月內未改善,將廢止登記。

經濟部推估,全台未登記的農業工廠約有3.8萬家,加上目前已取得臨時登記的7400家工廠,目標在2年內納管4.5萬家,而必須規劃轉型,或關廠、遷廠的中高污染業者,約2、300家。

經濟部表示,除經濟部擬訂的公版計畫,草案中規定各縣市主管機關應在修法6個月內訂定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若未如期訂定,經濟部可減撥或緩撥給予地方政府的補助款。

而在後續斷水斷電、拆除工作上,若地方政府未配合辦理,除中央主管機關單位可代行外,也可減撥地方政府補助款,若是內政部代行,都市計畫審議也可能遭暫緩。不過,官員強調,這只是預防性措施,基本上還是希望中央地方密切合作,不要動用到這些條款。(編輯:鄭雪文)10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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