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程貪污 綠提修法不假釋
2014/6/4 15:12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4日電)民進黨籍立委許添財今天提案修法,經判決定讞者,如屬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或重大採購計畫,不得減刑、假釋及服外役監。
許添財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國內公共工程弊案層出不窮,打擊政府形象,也危害公共工程安全性,儘管依貪污治罪條例以高法律標準對行賄與索賄者犯罪施以嚴刑峻罰,唯少數不肖公務員與廠商依然選擇鋌而走險。
許添財說,重大公共工程弊案屬系統性、結構性犯案,能確實掌握犯罪證據已屬不易,一旦經法院判決確立後,往往執行刑期達一定標準即可申請假釋或外役監,從犯罪經濟學角度分析,犯罪個人認為重大公共工程犯罪效益大於犯罪受懲成本。
他表示,已提出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經法院判決定讞者,如屬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或重大採購計畫,不得減刑、假釋及服外役監」,以嚇阻重大公共工程集體性貪污犯罪。10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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