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研究生助理需有勞健保
2014/6/25 16:43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李明宗台北25日電)勞動部勞動保險司科長陳美女今天說,只要是受僱學校的勞工,無論是專任或兼任研究助理,都要依法加保勞保和健保。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何欣純上午舉行記者會,台灣大學工會秘書長林凱衡說,30年前研究生助理可以領新台幣3000元,現在研究生薪資未調,處在低薪、被壓迫情況,希望政府能承認勞僱關係。
林凱衡表示,上週在「大專校院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草案會議,教育部好像聲稱不願負擔各大學兼任助理勞健保費用,各校只能依需求減薪減人,盼教育部承諾負擔勞健保費用。
他說,台大到現在一直在威脅工會與學生,如果全面加保將減少1/3助教人力或是減少研究生工作機會。
台灣大學學務長陳聰富受訪對此說明,專任助理部分,校方都會依法投保勞健保,兼任助理部分尚待釐清,教育部近期已召開會議,討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待處理原則公告後,校方會依照規定辦理。
另外,林凱衡說,科技部雖然規定,兼任助理可由業務費核銷勞健保,但卻要申請人自行以業務費申請,變相擠壓到計畫經費。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王明源表示,研究生兼任助理部分有很多樣態,每月薪資也有差距,將持續與工會、學校代表等單位溝通,也會將意見適度納入保障原則。
科技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黃育欽說,只要是科技部補助專案,兼任助理都可依法核銷,教育部、勞動部、科技部最近也密集開會,若有明確決議勞僱關係,科技部一定配合辦理。10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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