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器捐瑕疵 衛福:待釐清
2014/11/20 20:36(11/21 07: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20日電)國民黨立委提出期刊指出台大醫院器官移植有瑕疵。衛福部說,單憑文獻無法得知是在腦死前或腦死後施打藥物,待釐清。
衛生福利部表示,將儘快調查。醫事司長王宗曦下午會同同仁調查並釐清,也赴台大醫院了解。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廖國棟提出二篇發表在臨床移植醫學期刊以「KO WJ」為第一作者的文章,內容指台大醫院過去15年間在器官移植過程中,為取得器官,先告知家屬創傷患者腦死,取得同意書後,檢察官未到前先給藥降血壓並裝葉克膜,之後關閉葉克膜讓心跳停止以開立死亡證明書,摘取可能還有活下來機會年輕患者器官。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趙天麟指出,離選前不到10天,醫師公會用國會殿堂質詢時刻進行不當指控,用國家工具介入選舉,是執政黨上下交相賊,貶低全台醫師尊嚴,毀損醫療名譽,將台灣形容成活摘器官國家。
立委管碧玲說,腦死不是真的死亡,腦死在台灣法令是指器官移植死亡判定基準,腦死後打藥、裝葉克膜讓器官維持新鮮度,這個過程符合器官移植程序,但是國民黨籍立委現在卻將台大醫院形容成殺人工廠。
台大醫院對此表示,文獻是2000年發表的,目前院方沒有資料,不便回應,若外界有疑慮應詢問發表期刊作者。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王宗曦說,將在近日內儘速釐清,下午也赴台大醫院了解器捐流程。
衛福部次長許銘能說,專家分析文獻指出,僅能看出是在患者有心跳情況下施打藥物,但仍無法判斷是在腦死前或腦死後施打藥物,這需釐清。
許銘能說,文獻提到的病例距今近20年,有追查困難,移植時因考量器官新鮮度,腦死判定後,心臟可能還在跳,不過是在腦死前或腦死判定後施藥仍待釐清。10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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