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治頂新律師任法官評鑑 司法院只能尊重2015/12/10 11:39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0日電)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今天表示,司法院院長對於法官評鑑委員會的律師代表人選,沒有選擇權,只能接受。但評鑑委員對於自己曾經承辦或是辯護的案件,一定要迴避。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