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治定讞後DNA鑑定制度 司院籲再斟酌2016/5/18 10:00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8日電)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今天說,立法增訂有罪判決後聲請DNA鑑定制度,就檢察官客觀性義務與法院無蒐集證據的義務,建請再斟酌。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