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強力取締日租套房 登廣告就可罰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5日電)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等22人,今天提出修正觀光發展條例修正草案,為強力取締日租套房與非法旅館,增訂違法業者登廣告就可罰,取代現行有旅客入住才罰。
葉宜津等人認為,現行日租套房與非法旅館充斥,造成公安事件頻傳與損害台灣旅館住宿安全的國際形象,有必要嚴格取締。
根據立委提出的草案,新增未依規定取得營業執照的非法旅館或日租套房,在媒體刊登住宿營業訊息,就可處新台幣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取代目前必須有旅客入住才能取締的做法。
考慮受限人力及查察不易,草案中也新增鼓勵民眾協助行政機關,檢舉非法旅行業、觀光旅館業、觀光遊樂業、旅館業及民宿,導正市場秩序,明定檢舉違法案件經查證屬實並處以罰鍰者,罰鍰數額達一定數額時,得給予檢舉人一定獎金。
另為利主管機關查緝非法旅行業及非法旅宿,尤其是調查日租屋實際需要,草案中也明定得會同警察機關執行檢查,以維稽查者人身安全。
觀光局長周永暉認同立委提案,表示會配合辦理。
觀光局統計,今年1至10月,取締非法旅館及日租套房287件,罰鍰新台幣6300萬元。10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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