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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宏達批評故宮政策挨告 監委申請調查

2020/1/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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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7日電)台大教授蘇宏達批評故宮政策,遭依違反社維法移送法院裁處。監委仉桂美、劉德勳、包宗和今天表示,蘇宏達案似乎已過裁罰時效,是否仍有通知到警局詢問的必要,為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權益,已申請自動調查。

蘇宏達批評故宮政策,遭依違反社維法移送法院裁處。士林地院昨天認定,蘇宏達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裁定不罰。全案可抗告。南港警分局指出,尊重法院裁處結果。

監察院今天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蘇宏達前年11月間在臉書個人粉絲專頁,發布「誰在消滅我們的故宮?你所不知道的民進黨文化大革命!」影片,調查局發函要求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就是否涉及散布謠言進行調查,相關程序疑涉有違失,引起監委仉桂美、劉德勳、包宗和關注,並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何謂散布謠言,應有明確的界定,否則易使人人陷於恐慌之虞。社會秩序維護法雖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但也規定,違法行為逾兩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處罰,並不得移送法院。

監委表示,根據媒體報導,蘇宏達案似乎已過裁罰時效,是否仍有通知蘇宏達到警察局詢問的必要,有無背離程序正義,又權責機關等調查違反社維法規定的散布謠言諸多相關案件,其發動調查的標準及依據為何,有無衡酌言論自由與相關法益的界限分際,為保障法律程序正義及人民言論自由權益,有探究及瞭解的必要。(編輯:林興盟)10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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