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 擬5月1日實施

2020/3/11 11:25(3/11 13:1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1日電)立法院去年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監察院應設置人權委員會。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今天說,已成立專案小組展開籌備工作,組織法擬5月1日實施,但仍須視籌備情形而定。

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上午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並備質詢。

傅孟融報告指出,立法院去年12月10日三讀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總統蔡英文今年1月8日公布。為因應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以利8月1日第6屆監委就職後能順利運作,監院已成立專案小組展開籌備工作。

傅孟融表示,依法國家人權委員會設委員10人,由監察院長及9位監委兼任,職權包括處理與調查涉及酷刑、侵害人權或各種歧視案件、對政府提出建議與報告、協助推動國際人權文書國內法化、撰提重要人權專案報告、或年度國家人權報告等。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詢問,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何時生效實施。傅孟融答覆,原本規劃5月1日生效,但考慮到諸多問題,例如總統新任期是5月20日開始,將視籌備情形跟總統提名下屆監委的進度,確切日期還在思考。

傅孟融表示,目前監察院的「人權保障委員會」是特種委員會,屬於任務編組,將來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後,將會停止運作。

另外司法與法制委員會也通過臨時提案,待8月1日新任監委上任、國家人權委員會正式運作後3個月內,監察院提出相關評鑑規劃方案。(編輯:郭無患)109031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