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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返還沒收財產 政院13日擬通過威權時期權利回復條例

2022/1/12 19:21(1/12 19: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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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2日電)行政院會明天擬通過促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確立返還財產與權利回復的法源;政院人士表示,相關沒收財產原則上原物返還。

行政院會明天預計討論、通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以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知情官員表示,修法係因促轉條例要求,須規劃回復並賠償威權時期被害者或其家屬的名譽及權利損害,且總統蔡英文與行政院長蘇貞昌都曾明確做出政策宣示。

官員說,現行促轉條例僅能撤銷司法判決,但威權時期不法態樣很多,像是行政機關作為就是其一,此次修法將補足現行促轉條例第6條於平復「司法不法」不足的地方,同時將「行政不法」納入。

至於「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官員表示,草案規劃在行政院下設立基金會,處理對民眾生命、人身自由、健康損害等侵害賠償,除提高賠償基數標準,另因不法之行政行為遭擊斃、刑求致死等,也將有明確的換算賠償金額。至於相關賠償財源,擬由收歸國有的不當黨產支應。

依據草案內容,政治犯在威權統治時期1945年8月15日至1992年11月6日之間,遭政府沒收的財產,將規劃原物返還,無法返還者改以金錢賠償;若為無法返還的土地,擬按照公告土地現值或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計算。

政院人士向中央社記者表示,相關沒收財產若為國家閒置或廢止的動產,原則上將原物返還,無法返還部分,將以金錢折算賠償方式處理,同時也要考量國家財政;其餘細節,將於草案通過後對外說明。(編輯:林克倫)1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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