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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萊島雜誌案調查局布線民、監聽 監院糾正行政院

2024/4/11 11:10(4/11 20: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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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行政院。(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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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1日電)監委高涌誠今天說,73年蓬萊島雜誌訴訟案期間,調查局等機關布建線民蒐集蓬萊島雜誌社動態資料並進行監聽等作為,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犯人民受憲法保障權利,監察院糾正行政院。

監察委員高涌誠、林郁容透過新聞稿表示,蓬萊島雜誌訴訟案,調查局從民國73年5月29日到76年8月21日間,布建數名線民蒐集蓬萊島雜誌社動態資料,並從73年9月20日到74年7月10日間,對於蓬萊島雜誌社及相關人員進行監聽,將相關情報定期上報。

監委指出,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曾在73年10月17日舉行「現階段加強文化審檢措施暨現存問題座談會」,宋楚瑜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文化傳播工作會主任的身分在座談會中提到「依法追訴為民主國家常軌現象,惟以非公職個人告訴為妥,如馮滬祥教授對『蓬萊島』雜誌惡意毀謗,已採取追訴行動」等言論。

監委說,座談會附件「加強文化審檢工作責任區分表」中,列明國家安全局與警總職責包含「建議在適當時機對違法言論當事人依法追訴、嚴懲不法、以昭炯戒」的任務,黨政不分情形可見一斑。

監委表示,73年12月17日調查局第三處曾呈報蓬萊島週刊誹謗案調查專報,說明「復據『情治工作座談會』第135次會議總政戰部提馮滬祥依法控告『蓬萊島』週刊情形中,主席裁示對偏激雜誌人身攻訐提出告訴,請國家安全局繼續研辦,並請警總與法院及檢察官保持聯繫,對馮教授控案從旁提供協助」。

監委說,這場情治工作座談會是73年10月12日在國家安全局第三處召開,主席為國家安全局第三處長馬端溥。且這場會議分辦表,是由國家安全局製作,並依會議中主席裁示各情治單位分辦事項予以列述,再分別函頒各情治單位依指示事項續辦回復。

監委指出,行政院所屬及國家安全局等政府機關相關行為,是威權統治當局為控管政治言論,以達鞏固威權統治目的的作為,顯已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犯人民受憲法保障的權利,顯有未當。

調查發現,蓬萊島雜誌訴訟案,調查局當時在蓬萊島雜誌社內布建線民蒐集資料,並執行監聽相關人員等任務,經向調查局調閱相關檔卷資料,仍有部分缺漏。促轉會任期屆滿解散後,行政院既已於111年4月25日成立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辦理轉型正義相關業務。

監委說,行政院應督導所屬各機關持續辦理政治檔案清查及報送、公開其保有的政治檔案。如查無相關檔案,也應追究相關主管人員檔案管理不周及移交、監交不實的責任,促使主管機關解密及公布政治檔案,以完整回復歷史真相及促進社會和解。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0日審查通過高涌誠、林郁容所提調查報告,糾正行政院,並函請行政院及國家安全局檢討改進。

對此,政院官員表示,政治檔案條例於去年底完成修法,今年2月28日施行,國發會檔案局業持續要求機關清查報送檔案目錄,也在研提下階段政治檔案徵集方向。

官員指出,政院接獲此案調查結果後,會詳加研析後督導所屬辦理,促進歷史真相的還原。(編輯:翟思嘉)1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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