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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高虹安即起停職 邱臣遠代理新竹市長職務

2024/7/26 13:12(7/26 16: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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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左)涉貪一審判有罪,內政部26日宣布依法停止高虹安職務,由竹市副市長邱臣遠(右)代理。(中央社檔案照片)
新竹市長高虹安(左)涉貪一審判有罪,內政部26日宣布依法停止高虹安職務,由竹市副市長邱臣遠(右)代理。(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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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6日電)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污一審遭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將停職。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依法停止高虹安的市長職務,並自今天起生效,職務由新竹市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北檢依貪污等罪起訴高虹安,及其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人。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上午11時宣判,高虹安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的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長、副市長代理。

內政部依地制法規定,停止高虹安的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新竹市長職務。(編輯:林淑媛)1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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