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疑似考古遺址遭破壞 監院糾正南投縣府與文資局

2025/7/13 14:2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3日電)監察院今天說,南投縣政府發現疑似清代「牛運堀窯遺址」後,草率認定缺乏文化資產價值,並將發現明清時期製糖工具「糖漏」的區域全面毀壞,而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對相關陳情案件疏而未查,因此糾正南投縣府與文化資產局。

監察院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南投縣政府在民國112年5月辦理私人建築工程工地,發現疑似清代「牛運堀窯遺址」,依文資法規定辦理現勘,卻逕自推斷「頭中尾窯的遺跡已蕩然無存」、「本案不具特殊性」等,且未做成調查報告送審議會審議,就決議採行「施工監看」措施,明顯不符文資法相關規定。

監察委員范巽綠、浦忠成調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委託不具考古遺址發掘資格的文資委員辦理施工監看案,未將施工監看結果送審議會審議,草率認定「缺乏文資價值」,且文化局以施工監看為名行挖掘之實,將施工監看範圍、也就是發現糖漏區域全面挖掘毀壞殆盡,違反文資法規定,核屬重大違失。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監委說,在監院展開調查後,南投縣政府更一再辯稱「經現勘認定非屬發見疑似考古遺址」等,顯見南投縣政府不僅對「發見疑似考古遺址」認知謬誤,且一再飾詞狡辯、文過飾非,且導致重要文資滅失,核有重大違失。

監委表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在113年5月對此案的投書陳情案疏而未查,竟接受南投縣政府所提文資法第58條有關「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相關函釋,未探究這與文資法第57條「發見疑似考古遺址」情況不同,就函稱「尊重」縣府處置,導致南投縣府文化局有恃無恐,實屬重大疏失。(編輯:林淑媛)11407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