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戰爭朝聯合作戰發展 全面檢討戰鬥部隊定義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日電)國防部長顧立雄今天表示,行政院目前有定義戰鬥部隊內涵,包括直接與敵軍作戰或協同作戰並提供戰鬥支援,但現代作戰類型已漸漸朝聯合作戰型態發展,在此概念下確實必須全面性檢討戰鬥部隊定義。
國防部今年4月通過新版「戰鬥加給」與「志願役加給」調整制度,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加碼「志願役加給提高至3萬元」並三讀通過,但行政院因「齊頭式加薪」有所疑慮並聲請釋憲,國防部亦未納入民國115年度預算編列中,外界認為加薪與否仍有變數。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邀請顧立雄專案報告「軍人薪資待遇結構現行作法檢討及未來調整規劃」,並備質詢。
顧立雄答詢民進黨立委羅美玲指出,按照軍人待遇條例,「本俸」屬於軍公教一體待遇,各階級俸給、俸點與軍公教連動且有衡平性規範,因此「加給」才會出現軍人條例中,依照危險性、技術性、高專業性、高繁重性等職務提高加給、留住人才,若每名官兵薪資相同,就會有「既然薪水一樣,為什麼要挑危險工作做」,因此國軍設計薪資待遇時均有整體考量。
顧立雄提到,行政院目前有定義戰鬥部隊內涵,包括直接與敵軍作戰或協同作戰並提供戰鬥支援,但現代作戰類型已漸漸朝聯合作戰型態發展,在此概念下確實必須全面性檢討戰鬥部隊定義。
顧立雄答詢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國民黨立委謝衣鳯時表示,現行戰鬥部隊的定義仍維持在「連級」,但現代作戰都是例如營級的聯兵營,裝甲旅亦是戰鬥部隊,因此會再與行政院討論戰鬥部隊的定義。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質詢認為,齊頭式的加薪大家都很開心,但對國家安全未必是好事,應精準投放所需之處。例如,若海軍陸戰隊編現比低則提高加給;飛行員座艙比低則研議每年均有續服獎金;讓連級、營級士官長都有戰鬥加給,而不是僅只有連級。(編輯:蘇志宗)1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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