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兒托法 虐兒可處60萬、監管雲條文保留協商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2日電)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條文明定,若托育相關人員有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的性騷擾等,最高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至於「監管雲」、是否建立違規記點制等相關條文,仍保留待協商。
幼兒托育因「剴剴案」受到高度關注,行政院會在今年5月8日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將0歲到2歲托育規範單獨立法,重點包含居家托育執業資格調整、強化托育機構管理、增加多元托育型態、強化不當對待處理機制等。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衛福部長石崇良、社會及家庭署長周道君等人列席,繼續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民進黨籍召委劉建國約在下午5時35分表示,兒托法草案已在委員會排審6次,仍有22條文保留,立委與行政單位有不同意見,相關草案併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前,須經朝野協商。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托育相關人員若對兒童有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的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其他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等行為,將處行為人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行為人姓名及其所屬托育機構名稱。
由於托育機構發生兒虐案件,常有影音資料毀損,政院版草案中規定,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妥善管理攝錄影音資料,且至少保存30天,並應將影音資料傳送到縣市主管機關建置的網際網路系統儲存,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但討論到「監管雲」條文時,朝野立委對於中央是否「應」補助地方政府建置網路儲存系統,以及資料保存天數、查閱條件、抽查機制、銷毀方式等,仍有不同意見,最後條文遭保留,仍待朝野協商。
另外,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陳培瑜、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提案,應就居家托育人員建立違規記點制;周道君說,因委員還有不同意見,目前有少數縣市政府在試辦,但對於違規樣態的點數要如何計算,衛福部會整合委員意見後,再提出修正建議。該條文也遭保留。
周道君會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未來兒托法三讀通過後,托育將從現行的兒少法中拉出來,服務體系會有更完整的規定,不管是對居家保母、機構型態的托嬰中心,都將會有完整的管理體系,過去有些要靠行政規則、托育契約規定的事項,將提升位階到法律層級。
周道君說,相信這對未來托育市場會有更明確、清楚的管理法規,發生爭議、照顧上的違規時,處理流程也有完整規劃。至於法案是否力拚在這會期完成三讀,他說,尊重立法院審查進度,會盡最大努力向立委說明。(編輯:蘇龍麒)1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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