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協商無期徒刑假釋撤銷後殘刑規定 13日院會處理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1日電)立法院今天舉行黨團協商,討論刑法攸關無期徒刑假釋經撤銷者的殘餘刑期執行相關修法,朝野贊同修法方向,但對於如何設定級距,無法達成共識,全案將於13日的立法院會處理。
憲法法庭民國113年3月15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刑法規定無期徒刑假釋經撤銷者,一律執行20年或25年的固定殘刑,不符比例原則、違反保障人身自由意旨,部分違憲。判決也表示,86年修法及94年修法的刑法79條之1第5項規定,於判決宣示之日起屆滿2年時失效。
行政院、司法院114年12月提出中華民國刑法及刑法施行法修法版本,送立法院審議,內容包括經撤銷假釋無期徒刑受刑人,於執行原無期徒刑一定期間得報請假釋的規定,以勵自新。
朝野黨團3月6日協商後,決定將本案從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由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協商。
立法院今天舉行黨團協商,朝野黨團代表認同行政院、司法院所提修法版本方向,但對於執行殘餘刑期的級距,意見不一,例如無期徒刑受刑人在假釋期間犯罪,如果被判1年或3年或是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要坐10年的牢並有悛悔實據,才有辦法申請假釋。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說,此案一定要在3月14日前完成三讀,2年的事情要立法院2天內解決,國民黨團很著急,立法院也願意全力協助修法,如果無共識,就送院會處理,大家各自提出版本對人民負責。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蔡其昌表示,要把破洞補起來,而朝野所提版本都是補破洞的方式之一,對他來說,盡速讓法案三讀修正通過,讓社會沒有恐慌、趕快解決問題,才是重中之重。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指出,民眾黨團非常願意解決問題,也站在社會普遍性看法及比例原則下,提出修正動議。
朝野歷經1小時左右的討論,同意部分條文不修正或不增訂,也有條文按照行政院、司法院提案內容通過,而關鍵的刑法第78條之1等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
協商結論提到,本案於13日立法院會處理中選會同意權案前進行處理。韓國瑜協商時也提及,院會處理前,請法務部運用有限時間跟各黨團溝通。(編輯:林興盟)1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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