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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查核婚姻媒合業 解約金偏高籲簽約前多比較

2020/11/26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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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實習記者陳奕安台北26日電)台北市法務局今天公布婚姻媒合實體服務查核結果,消費爭議最多是無法接受解約條件、退款流程等,且解約金偏高,呼籲民眾應多看、多詢問、多比較。

北市府法務局今天開記者會公布109年度婚姻媒合實體服務查核結果,內容包含定型化契約審閱期、解約條件、解約後違約金、手續費等負擔及退款計算方式,業者經輔導後,皆已完成改善。

出席記者會的北市府民政局股長林峯裕指出,自去年9月至今年8月,接獲48件有關婚姻媒合、實體約會或交友APP的消費爭議案,其中36件為實體媒合服務。

他說,在消費爭議分類,對解約條件、退費金額及退款流程無法接受佔69%;對業者提供的安排約會頻率、次數、對象等媒合服務不滿意佔26%;對業者定型化契約審閱期有疑義佔5%。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表示,有民眾簽約後,未使用配對約會服務就解約,卻要支付20%違約金,且實際使用服務消費者,則會被收更高比例違約金,解約金都偏高。業者認為雙方簽約後,業者提供資料建置、協助配對等服務,若消費者提前解約,需支付手續費、違約金。

楊麗萍建議消費者尋求婚姻媒合服務,要多看、多詢問、多比較,堅持審閱期權利,應詳細審閱契約規定,並詳問契約內容,不要立即簽約。

她說,消費者也可多比較各家業者服務內容,若因婚姻媒合服務問題衍生消費爭議,可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市民熱線「1999」諮詢。(編輯:張銘坤)1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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