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放寬生育津貼設籍規定 保障早產兒家庭權益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30日電)高市府發放每胎新台幣3萬元生育津貼,7月1日起新制將申請資格從設籍高市滿1年縮為10個月,另為避免胎兒早產致設籍時間不足無法領取,增訂可依預產期推算設籍時間領取。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今天指出,市府為支持市民生育,減輕育兒負擔,發放生育津貼每胎新台幣3萬元,現行申請資格須設籍高市滿1年,但考量懷孕週期,縮短設籍時間為10個月;另為避免民眾因胎兒早產,設籍時間不足致無法領取,修法增訂新生兒為早產兒家庭,可依預產期推算設籍時間領取生育津貼。新制自114年7月1日起施行,全面保障育齡家庭權益,確保更多家庭能順利領取生育津貼。
高市府以「津貼補助」及「完善托育服務」多元併行,民眾可採二擇一方式,除選擇生育津貼,一般新生兒家庭也可依胎次選擇換取等值3萬元(120小時)、4萬元(160小時)或6萬元(240小時)的「坐月子到宅服務」,並為照顧低收、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家庭擴大照顧措施,經濟弱勢產婦可同時併領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
社會局表示,孩童成長發展需求要被重視,市府不僅快速增加公共托育機構及多元托育資源,公共托嬰機構布建已超越倍增達66處,115年將達85處,在多處社會住宅規劃增設公托機構,加緊提升高雄市公共托育量能,並積極推動友善育兒措施,包括首創全國提供免費坐月子到宅服務、小夜型定點居家托育及24小時臨托服務,現已設置28處臨托服務據點。
市府也設置24處親子館,提供育兒家庭親子活動、親職課程、教遊具與繪本等服務資源;另有2輛育兒資源車提供大岡山、大旗山地區定點定時或社區預約育兒巡迴服務,輸送育兒資源,希望讓家長能就近選擇彈性、多元托育服務,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打造高雄成為最適合養育孩子幸福城市。(編輯:李淑華)1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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