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幼兒園疑涉不當對待幼童 市府教育局啟動調查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7日電)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今天接獲林園區某幼兒園學童家長及教職員爆料,指該幼兒園對幼童不當對待,教職員也面臨不當勞資關係。市府教育局表示,已啟動調查,將依規定嚴辦。
邱于軒今天下午陪同林園區某幼兒園的學童家長和教職員工召開記者會,希望市府主持公道。幼兒園員工表示,被園長要求加入其協會,又要買制服,薪水跟加班費要上繳部分所得到所謂的「水庫」,以支應其他園方開支。
此外,幼兒園對幼童也有不當對待,員工多次目睹有同事拉扯孩子身體,甚至某男性主管對「女學童」特別關照,經常將女童抱在大腿上等,但因教室內沒有監視器,難以蒐證。希望市府查明相關疑點。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已會同勞工局派員前往稽查,並要求該機構及相關單位保存監視器畫面,啟動違法對待幼兒的調查程序,同時函請機構暫時停職涉案教保服務人員。教育局重申相關法規要求,並將依規定嚴速辦理後續處置。
教育局指出,若經查違法對待幼兒情形屬實,涉及對幼兒有身心虐待或其他不當行為者,將依法開罰,並可處以解聘,甚至終身不得再任職幼兒園。同時,機構可能依情節遭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並公布行為人及機構名稱。
針對該機構另涉私下販售書籍及餐具予家長、違規實施分科教學及幼童車不當載送等情形,教育局已寄發行政裁處先行通知,並將加強無預警稽查。相關違規情節,負責人可依規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對於詐領加班費、偽造文書等,教育局與勞工局也派員查察,必要時將移送地檢署偵辦。至於教保人員未依規定餵藥部分,教育局重申機構應依「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規定訂定託藥措施,並確實告知家長或監護人。
教育局稽查期間並發現其他違法情形,均已函送行政裁處書至機構。教育局重申,對任何傷害幼童身心之行為絕不寬貸;也將審慎評估是否終止與相關非營利法人的契約,並視情況導入輔導與心理諮商等資源,維護幼兒安全與權益。(編輯:黃世雅)114100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