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租賃損壞被要求賠新品 新北消保:應折舊計算
2025/12/9 15:15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9日電)新北市消保官日前稽查玩具租賃業,除發現標示上有許多缺失外,還有業者要求消費者若玩具毀損缺件或遺失時,要求以新品原定價賠償不合理,應以折舊價格或維修費用計算。
新北市法制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市場上玩具琳瑯滿目,可是孩子往往玩個幾天就膩了,租賃玩具儼然成為現代家長經濟上的新選擇;但日前曾發生出租玩具發生毀損缺件,被業者要求高額賠償金情形。
消保官說,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確保流通玩具商品的安全性,日前會同經濟發展局人員前往玩具及桌遊租賃服務業查核,重點查核「玩具租賃定型化契約條款」及「玩具商品標示」規定。
消保官表示,共查核9家業者,發現在商品標示及租賃契約條款上存在多項缺失,包括未標示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等資訊,經發局已要求限期改善。
消保官指出,部分業者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中,針對玩具毀損或滅失情形,訂有要求消費者依「原定價賠償」的規定,當場曉諭業者,若租賃物發生毀損,賠償金額應以折舊價格或維修費用為計算基礎,而非不合理的原定價。
消保官提醒,家長或消費者在租賃玩具或桌遊時,務必詳細審閱定型化契約條款,以確保自身權益。民眾如遇到任何玩具租賃服務相關消費問題,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編輯:張銘坤)1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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