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火葬場自救會按鈴申告 彰縣府:不予置評
2025/12/18 14:56(12/18 15: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18日電)二林芳苑反火葬場自救會今天到彰檢按鈴控告建築師事務所及彰化縣政府承辦科員,指芳苑鄉長未表達同意在芳苑設火化場,縣府卻於報告記載;縣府說,自救會反對策略,不予置評。
芳苑鄉長林保玲告訴中央社記者,火化場案芳苑鄉親有贊成與反對意見,她從未表達立場,希望彰縣府和居民妥善溝通。
彰縣府擇定芳苑與二林鎮交界設火化場,鄰近芳苑第一殯儀館,規劃將殯儀館、禮廳與火化場設同一區,部分二林、芳苑居民反彈,組自救會抗議。
自救會表示,建築師事務所涉嫌於承辦縣府委託火化場選址評估報告時,明知芳苑鄉長未表達同意在芳苑設火化場,仍虛構鄉長同意配合設置,導致縣府向彰化縣議會提相關報告,並登載於議會公文書,涉違反中華民國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前往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
縣府民政處說,火化場基地篩選原則為一元化生命園區,可供「殮、殯、奠、祭、火化、安奉」服務需求,考量區域環境、基地條件、開發規模及地方民意等,綜合評估擇定現址殯葬用地辦理,過程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民政處表示,刑事提告自救會為反對策略,縣府不予置評,呼籲以科學、理性態度面對火化場對現代城市長遠發展重要性與相關規劃設計,而非企圖濫訴干擾行政程序,浪費司法資源。(編輯:李明宗)114121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南橫埡口即時影像 罕見捕捉火流星照亮雲海[影]](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420/20251217/1023x768_419725259645.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