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弱勢戶受贈過期8年米 公所︰標示錯誤可更換
2026/2/3 18:10(2/3 18: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3日電)桃園市桃園區公所辦寒冬送暖,卻有受贈戶收到過期快8年白米;桃園區公所今天表示,經向提供方查核,為標示錯誤,將主動通知民眾,如有領取到效期標示錯誤白米可辦理更換。
民進黨桃園市議員黃瓊慧接獲投訴表示,桃園區公所1月31日舉辦寒冬送暖活動,媒合慈善團體捐贈物資,幫助1583戶弱勢家庭,卻有受贈戶收到標示有效期限2018年2月7日、過期快8年的白米。
黃瓊慧說,經詢問,區公所的答覆是「白米並沒有過期,是上面的日期印錯,民眾可以安心吃」,但這樣的說法讓人難以接受,尤其白米包裝上還有稻米的生產期別2016年2期,以印錯為理由太牽強,呼籲市府要對物資做好食安把關。
桃園區公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於受贈戶反映愛心米有效期限標示逾期,經向提供方查核為標示錯誤,但為保障民眾權益與食品安全,將主動通知當天所有領取物資民眾,如有領取到效期標示錯誤的白米,可帶至公所辦理更換。
桃園區長許敏松向媒體表示,寒冬送暖物資都是善心人士捐贈,有個人、也有團體,未來在受理物資捐贈時將強化物資收受與查核機制,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編輯:陳仁華)1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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