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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和牛受精卵精子為智慧財產 日本擬專法規範

2020/1/2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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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東京20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農林水產省專家學者會議今天彙整建議指出,應建立法律制度,將和牛受精卵與精子這種「遺傳資源」視為智慧財產,避免被非法攜出海外;如果違法者情節重大,應科處刑罰。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這項建議認為,和牛品種改良是畜產相關人士的創造性活動,應新設規範來防止非法行為。

具體而言,對於使用或販售非法取得的和牛遺傳資源,可以禁止其行為;同時也應設置賠償標準,讓相關人士求償時能推算損害金額。

如果只有民事上措施,對防範非法攜出海外的效果有限,因此當情節重大時,也應科處刑罰。

和牛被期待能增加日本牛肉出口,但另一方面,2018年發生有人想非法將受精卵等攜往中國的事件後,畜產相關人士要求政府提出防制對策。

農林水產省接下來準備在今天開議的通常國會期間提出草案,並希望能順利通過。

進行和牛品種改良等工作的「家畜改良事業團」理事高橋勉說,以1991年的牛肉進口自由化作為契機,和牛持續進行品種改良;而這樣的工作經常需要費時10年以上,並花費大量金錢,「優秀的和牛生產,是日本畜產相關人士努力的成果」。

高橋說,一旦非法攜出和牛遺傳資源,其他人就可以輕鬆享受到日本畜產相關人士長期投資成果,讓業者蒙受重大損失;有必要嚴懲企圖攜出海外的人,期待包括刑罰在內的有效抑止對策。

日本產經新聞曾報導,國際上有針對保護新植物品種的國際條約,只要研發出新品種並進行登記,就能視為智慧財產,透過法律禁止種子非法出口。

不過,雖然兩國間可透過協商針對和牛等家畜出口進行限制,但目前卻沒有可以直接禁止出口受精卵等的法律。(譯者:黃名璽/核稿:陳政一)10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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