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人月底前入境印尼 須持兩週內未赴中國證明

2020/2/7 16:4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石秀娟雅加達7日專電)為防堵武漢肺炎病毒,印尼政府要求,台灣以免簽或落地簽入境印尼,或者申請印尼入境簽證等文件,必須附上台灣移民署的入出境紀錄,證明過去14天未入境或居留中國大陸。

印尼移民總局官員今天回覆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這項政策自印尼政府在5日簽署相關規定後生效,將實施至2月29日,之後將評估再決定是否繼續實施。印尼駐台代表處已經貼出公告。

根據印尼駐台代表處公告,中華民國國民以免簽或落地簽入境印尼,以及申請入境簽證、居留簽證、入境居留證者,必須附上台灣移民署所核發入出境紀錄,證明14天內未入境或居留中國大陸。

印尼移民總局官員指出,在印尼工作,持有印尼政府核發的工作證及居留證的中華民國國民入境印尼時,也必須附上由台灣移民署所開立的入出境紀錄,證明未曾在過去14天內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

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疫情擴散,印尼政府2日宣布多項入境管制措施,由印尼司法人權部長雅遜納(Yasonna Laoly)在5日簽署相關規定後生效。相關政策暫時禁止中國國民以免簽和落地簽入境印尼,也拒絕過去14天內曾居住或訪問中國的中國及外國人士入境或過境。

印尼政府要求中華民國國民入境時,必須持有台灣移民署證明14天內未曾到過中國的出入境紀錄。(編輯:王永志)109020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