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2男童 變態日籍男判14年
2014/11/5 12:4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一名日籍男老師擔任私人家教,涉嫌多次猥褻、性侵兩兄弟,一審認定犯案138次判刑20年,經上訴,二審今天改判14年。
27歲日籍男老師今天遭提訊到庭聆判,法官告知判刑結果及理由後,問他清不清楚,他小聲答「清楚」。
判決指出,台日混血的被告擔任一位校長家中3個子1女的家教兼保母,不料卻從民國100年開始對兩兄弟下手,以捏睪丸、筆戳屁股、摸生殖器等方式猥褻、性侵,還恐嚇被害人若反抗,「要殺你、捏破你的睪丸」,還拍裸照。兩兄弟後來被家長送往加拿大唸書,於102年放暑假返台仍遭被告侵害。
被告到案後否認性侵,辯稱是半開玩笑碰觸兩兄弟,但檢警發現他的電腦裡有大量男童裸照。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定被告犯下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共138罪,判處20年徒刑。全案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
高院今天宣判,法官認定兩童赴加拿大唸書前,被告對兩男童犯案次數多致無法計算,各以接續犯論罪,依強制猥褻各判刑4年6月及4年;兩童從加拿大返台後,被告對弟弟強制猥褻、對哥哥強制性交,各再判3年6月及7年6月,數罪應執行14年。全案可上訴。10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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