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備隊長沒繳伙食費 分局記過
2014/11/11 12:59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1日電)警備隊長傳出不付伙食費,台北市文山一警分局今天說,詹姓警備隊長因未按時繳交伙食費等狀況,已記過並陳報市警局調查。
文山一分局表示,警備隊員署名檢舉詹姓隊長從民國102年4月1日就任後,未按時繳交每月伙食費及洗衣費,且在同年9月至10月曾4次在出入登記簿簽出督勤未盡落實,疑似浮報超勤加班費。
警方調查後發現,詹員在去年5月至12月確實未按時繳交伙食費及洗衣費,但在今年3月間已全數繳交完畢,詹員身為幹部未以身作則,在員工餐廳用餐卻未依規定繳納伙食費,予記過一次處分。
警方表示,調查情形已陳報台北市警察局及內政部警政署,並在7月10日經警政署核復在案。
文山一分局表示,對於隊員反映詹員有督勤未盡落實,因事隔一年餘,正積極調查中。
警方說,支持詹姓隊長對員警勤務肯管、敢管負責任態度,但有關檢舉詹姓隊長案件,經查如有違法違紀情事,會依規定究辦,絕不寬貸。10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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