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告馮光遠勝訴 金溥聰:未定讞繼續努力2015/10/6 15:23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6日電)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向馮光遠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改判馮須賠100萬元及登報道歉。金溥聰表示,本案尚未最後定讞,會繼續努力,釐清言論自由與濫用言論自由的分際。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