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判賠百萬 法院:馮光遠謾罵金溥聰私事2015/10/6 16:08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向馮光遠提告求償,高院今天改判馮須賠100萬元及登報道歉。高院指出,馮是謾罵又對金的私人事務評論,明顯貶低金的社會評價,須負過失侵權行為。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