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安胎假期間 仍可請婚喪假及產檢假2015/11/13 14:59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3日電)勞動部勞動條件處今天表示,安胎休養請假期間,如登記結婚、須產前檢查或遇親屬身故,受僱者可改請婚假、產檢假或喪假。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