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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巷地遭盜賣國賠6億 最高院發回

2016/7/1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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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8日電)前大法官王澤鑑的伯父王諸齊過世後,他位於北市東區名人巷的土地,遭人盜賣,王家訴請國賠,更二審判決大安地政事務所應賠償逾6億元。但最高法院今天廢棄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發回理由是,土地法雖然沒有規定國賠的請求權時效,但最高法院日前有決議,認為應適用國家賠償法的2年時效,王家子女請求國賠是否超過時效仍有待釐清,因此廢棄更二審判決,發回更審。

判決指出,王家被盜賣的3筆土地共410坪,分別位於忠孝東路4段216巷等黃金地段,附近有「東區粉圓」等店面,再加上常有名人出入,外界稱為名人巷。

判決指出,王諸齊在民國80年死亡,他的6名子女未馬上辦理繼承登記。有歹徒偽造王男移民加拿大的長子王萬子身分證,申辦戶籍謄本,再偽造繼承系統表,在92年向大安地政事務所誆稱,王男繼承人只有長子一人,隨即辦理繼承領取新的土地所有權狀,賣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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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諸齊的6名子女認為地政機關把關不實,打官司訴請國賠。歷審認定,土地被盜賣是歹徒所為,與大安地政事務所等機關無直接因果關係,判王家6名子女敗訴。

但高院更二審認定,大安地政事務所只憑歹徒偽造的繼承登記書,未經查證就輕易相信,讓歹徒以假證件辦理登記,加計利息後,判決地政事務所應賠償6億多元。10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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