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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族遭資遣 也有謀職假

2016/8/16 16:07(8/16 16: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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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6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打工族的權益和全職勞工一樣都享有特休、產假、事假及病假等,其中如果打工族遭到雇主資遣一樣可以跟雇主要求謀職假。

勞動部今天公告修正「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包含配合法定正常工時縮減,調整婚、喪、事、病假計算方式,現修正為:按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原為42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乘以8小時;明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規定之假別計給方式及相關權益;新增謀職假計給方式及預告期間;配合104年4月24日修正發布的「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修正相關規定。

勞動部說,如果勞工遭到資遣,每週有2天可以為另謀工作得請假外出(俗稱謀職假),部分工時的勞工也同樣有謀職假,但過去並未明定相關計算方式。

未來部分工時勞工的謀職假計算方式,明訂為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並乘以8小時。

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方面的假,部分工時勞工也可以使用,其中產假、安胎休養及育嬰留職停薪部分不需要依比例給予。而產檢假、陪產假、生理假及家庭照顧假等,則需依比例計給。10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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