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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警查獲土造槍彈 犯嫌辯稱撿來的

2017/6/9 12:11(6/9 13: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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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9日電)苗栗警分局今天指出,於泰安鄉一處工寮內,查獲傅姓男子和劉姓、全姓友人,違法持有土造獵槍以及火藥,宛如一座小型兵器庫,但傅男竟辯稱槍械是路上拾獲,企圖脫罪。

苗栗警方接獲線報,53歲傅男和34歲劉男疑似自行改造槍枝,經長期跟監埋伏,發現2人把槍械藏匿於泰安鄉錦水村。

警方分別於傅男工寮內,以及劉男和全男住處,起獲土造獵槍3支、空氣長槍1支、長槍槍管、紅外線瞄準器、火藥式鋼珠子彈15顆、底火11顆、彈頭18顆,其中1把土造獵槍更具有殺傷力。

傅男向警方辯稱,槍彈都是「路邊撿的」,劉男更聲稱,獵槍是原住民朋友寄放,企圖推卸責任;全案訊後,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並將追查槍械是否涉及其他刑案。10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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